山友俱樂部
 
高山百岳路線~
白姑大山 平日/假日:三天三夜
攀登百岳:白姑大山,共一座
 
白姑大山屬臺灣高山百岳之一,標高海拔3341公尺,有一等三角點。萬壑千峰,環列眼前,展望絕佳。原本登山路線是由中橫公路青山登山口輕裝上山,但因921地震之後這條路已因山崩落石阻礙不通而封閉,現在要上白姑大山需從南投仁愛鄉紅香部落帖比倫峽谷攀登上山。

亂石區


沿途風景

 

個人裝備表下載
行程介紹:→符號代表行車~符號代表步行
第一天:
台北→春陽溫泉山莊
19:00 台北火車站東三門集合出發→
21:20 三義/車亭休息站,休息
21:30 開車→
22:50 埔里交流道→
23:50 霧社→
00:10 春陽溫泉山莊
住宿:春陽溫泉山莊(8人團體房,附設公用衛浴設備在外面,可供盥洗)
第二天:
春陽溫泉山莊→紅香部落→最後農家前轉灣處~三錐山~松林營地
06:00 起床,早餐
07:00 開車→
08:30 紅香部落→
09:30 最後農家前轉灣處,整理裝備
09:50 重裝出發~
10:00 最後農家~
10:10 登山口~
13:10 三錐山(標高2,606公尺),午餐
13:50 重裝出發~
14:30 沼澤區_取水叉路(沼澤區前行10公尺左側為往溪溝活水源叉路,單程約10分鐘)
14:40 出發取水~
14:50 溪溝活水源
15:20 原路返回~
15:35 沼澤區活水源叉路
15:50 重裝出發~
16:30 松林營地,紮營(住宿,晚餐)
水源: 三錐山下沼澤區鞍部附近有活水源,水源穩定,單程約10分鐘。
  沼澤區鞍部叉路至松林營地約30-40分鐘,隊員在此下溪谷取水,二天份的私水(即個人飲用水3-4公升/每人每天約1.5-2公升,視個人飲水狀況斟酌)。
餐點:早餐-春陽溫泉山莊(中式)/午餐-自理/晚餐-高山野炊
住宿:松林營地(紮營住宿)
第三天:
松林營地~司宴池~白姑東南峰~白姑大山~司宴池~松林營地
02:30 起床,早餐
03:30 輕裝出發~
04:20 司宴池~
05:20 白姑東南峰(標高3,035公尺)~
09:20 草清池~
09:50 石瀑區~
10:30 白姑大山(標高3,341公尺)登頂,午餐
11:10 離開~
11:50 石瀑區~
12:10 草清池~
15:30 白姑東南峰~
16:20 司宴池~
17:00 松林營地(紮營住宿)
餐點:早餐-稀飯或湯麵/午餐-自理/晚餐-高山野炊
住宿:松林營地(紮營住宿)
第四天:
松林營地~三錐山~登山口→紅香溫泉→埔里→台北
06:00 起床,早餐
07:00 重裝出發~
09:00 三錐山~
11:10 登山口~
11:30 最後農家前轉灣處,整理裝備上車
11:55 開車→
12:30 紅香部落→
14:15 霧社→
15:00 埔里→
19:00 台北(解散)
餐點:早餐-稀飯或湯麵/午餐-自理/晚餐-自理
注意事項:
1. 本活動採隊員 “自備並自背睡墊,免背睡袋、公水及團體裝備(含帳篷、公糧及公器) 方式進行。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,活動費用包含來回車資、旅遊平安保險、三宿、五餐、專業嚮導費、帳篷及公器租用、團體裝備及公糧的揹負處理、及代辦作業處理費用。
2. 每位參加人員活動全程均將投保新台幣200萬元身故保險金+2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「旅遊平安險」。
3. 活動行進間三天午餐需自理,敬請自行準備攜帶參加;並請準備三天份行動糧,以便行進間隨時補充,維持體能。
4. 請隊員自備2-5公升水袋1-2個,以便取水裝水備用。
5. 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%營業稅,若需開立三聯式發票提供,稅金請外加。
6. 活動進行中,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,維護當地環境清潔,個人衍生的垃圾,如果皮、紙屑…等等,均請攜帶下山。
9. 住宿民宿或戶外帳篷營地,請保持住宿空間及營區內的寧靜,勿大聲喧嘩。
10. 活動出發日請記得隨身攜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,以便相關單位查核
11. 確保用藥安全,個人上山的預防用藥(感冒藥、胃藥、預防高山症藥物…等),請於活動出發前自行至診所或醫院掛號,經由醫師診斷開立處方箋、領藥備用。
12. 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,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。欲參加活動者,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,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;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(如心臟病、懼高症、高血壓、懷孕...等)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,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,請勿參加。身體狀況有疑慮者,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,作好事前準備,再行參加;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,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。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,請勿貿然參加,否則發生事故,需請自行負責(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)。
13.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,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,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。若不聽勸阻,擅自離隊,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。
14. 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,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,隨時注意自身安全,並不危及他人安全。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(如踩空、失足墜落...等)需自行負責。(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,而未主動告知嚮導,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)
15. 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、生理、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,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,或基於團隊立場(整團在法律上形成「危險共同體」)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,須無條件配合終止,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,不得要求退費,所額外衍生之費用(如:人力、交通、食宿等)須自行負擔。
16. 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,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,不可貿然前行。
17. 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,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,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,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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