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友俱樂部
 
高山百岳入門路線~
志佳陽大山 二天二夜
宿:瓢簞山屋(床位或營位)
 
「志佳陽大山」(標高3,289公尺)屬台中縣和平鄉,因位於志佳陽社(即現今的環山部落)而得名,屬雪山山脈的支稜。北邊為雪山主、東峰稜線,東邊可眺望北一段壯闊的南湖大山與中央尖山稜線,西南邊為大劍山、佳陽山、劍山稜線,南邊山下則為環山、梨山、福壽山農場一帶。志佳陽大山,山貌平實渾厚,登臨其上,視野開闊,眺望群峰展望極佳。
前往志佳陽大山須從環山部落進入,從西邊經平等國小抵流籠頭(海拔1,600公尺)即為健行之入口起點,往下走約200公尺即來到司界蘭溪吊橋,此地即為正式之起點;由此至志佳陽大山共約7.9公里,惟抵達真正的登山口尚有3.1公里,約須1小時抵達。這一段路程平緩好走,途經司界蘭溪,行走於溪旁山壁上所架設的鐵棧橋,相當特別;循司界蘭溪而上,登山步道整修良好,沿途高山芒、二葉松樹林、杜鵑及高山箭竹草坡為伴,景致怡人,綠意盎然。

司界蘭溪吊橋

司界蘭溪吊橋

鐵棧橋

苗圃遺址

志佳陽回程風景
個人裝備表下載
行程介紹:→符號代表行車 ~符號代表步行
第一天:
台北→南山村
19:00 台北火車站,東三門集合出發→
20:30 宜蘭/員山→
22:20 南山村民宿(宿)
餐點:晚餐-自理
住宿:南山村民宿(團體房通舖,公用衛浴設備在外面,可供盥洗)
第二天:
南山村→環山部落~志佳陽登山口~瓢簞山屋
05:00 起床,早餐
06:00 開車→
07:20 環山部落,整理裝備
07:30 重裝出發~
07:50 流籠頭~
08:00 司界蘭溪一號橋
08:10 出發~
09:20 志佳陽登山口(3.1K),休息
09:30 出發 ,陡上~
11:30 4.2K空地,午餐
12:00 出發~
14:30 賽良久營地(6K)~
16:00 馬武霸山叉路(6.9K)~
16:30 瓢簞山屋(7.2K)(宿)
備註:
宿帳蓬人員請自備睡墊,宿山屋人員可不用攜帶睡墊,內有舖黑色軟墊。
餐點:早餐-中式/午餐-自理/晚餐-高山野炊
住宿:瓢簞山屋(宿山屋或紮營帳蓬,視入園申請情況)
第三天:
瓢簞山屋~志佳陽大山~瓢簞山屋~志佳陽登山口~環山部落→員山→台北
04:30 起床,早餐
05:10 輕裝出發~
05:50 志佳陽大山(7.8K),看日出
06:30 出發~
06:50 志佳陽山最高點(8.25K),拍照
07:20 出發~
07:35 志佳陽大山(7.8K)~
08:00 瓢簞山屋,整理裝備
09:00 出發~
10:20 賽良久營地(6K)~
12:20 4.2K空地,休息,12:30 出發~
14:00 志佳陽登山口(3.1K),休息
14:10 出發~
15:50 司界蘭溪一號橋~
16:20 環山部落,整理裝備
16:30 開車→
17:50 南山村,休息
18:00 開車→
19:30 員山,晚餐(自理)
20:00 開車→
21:50 台北(解散)
備註:凌晨出發時間視當時日出時間作調整。
餐點:早餐-稀飯醬菜/午餐-自理/晚餐-自理
注意事項:
1. 全程採免揹睡袋、團體裝備(含公糧)方式進行,宿帳蓬人員請自備及自背睡墊。
2. 活動費用包含:台北至登山口來回車資、入園證、旅遊平安保險、二宿、三餐、睡袋、帳篷及公器租用、專業嚮導費、團體裝備(含公糧)背負處理及代辦作業處理費用。
3. 活動全程均將投保新台幣200萬元身故保險金+2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「旅遊平安險」。
4. 二天午餐需自理,敬請自行準備攜帶參加。
5. 此行程下山後無安排慶功宴。
6. 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%營業稅,若需開立三聯式發票,稅金請外加。
7. 活動進行中,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,維護當地環境清潔,個人衍生的垃圾,如果皮、紙屑…等等,均請攜帶下山。
8. 住宿山屋或營地,請保持營區內的寧靜,勿大聲喧嘩。
9. 活動出發日請記得隨身攜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(外籍請帶護照),以便相關單位查詢。
10. 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,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。欲參加活動者,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,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;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(如心臟病、懼高症、高血壓、懷孕...等)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,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,請勿參加。身體狀況有疑慮者,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,作好事前準備,再行參加;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,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。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,請勿貿然參加,否則發生事故,需請自行負責(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)。
11.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,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,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。若不聽勸阻,擅自離隊,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。
12. 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,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,隨時注意自身安全,並不危及他人安全。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(如踩空、失足墜落...等)需自行負責。(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,而未主動告知嚮導,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)
13. 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、生理、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,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,或基於團隊立場(整團在法律上形成「危險共同體」)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,須無條件配合終止,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,不得要求退費,所額外衍生之費用(如:人力、交通、食宿等)須自行負擔。
14. 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,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,不可貿然前行。
15. 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,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,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,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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