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友俱樂部
 
高山百岳進階路線~
玉山主北峰 二天二夜
攀登百岳:玉山主峰、玉山北峰
 
「玉山主峰」標高3,952公尺,為台灣最高峰,亦為東北亞最,是台灣第一高峰「台灣五嶽」之首。也是布農族與鄒族共同的聖山。「玉山北峰」標高3,858公尺,與玉山北北峰相隔一鞍。北峰上有一“玉山氣象站”,海拔標高3,844.8公尺,是台灣海拔最高的氣象站,也是台灣海拔最高的政府機構。

玉山主峰

6.8K大峭壁

往風口鐵柵欄
個人裝備表下載
行程介紹:→符號代表行車 ~符號代表步行
第一天:
台北→望鄉部落
19:00 台北火車站,東三門內集合→
21:00 三義車亭休息站
21:10 開車→
22:30 水里→
23:20 望鄉部落(住宿)
餐點:晚餐-自理
住宿:鄉部落民宿(團體房通鋪,公用衛浴設備在外面,請自備盥洗用具)
第二天:
望鄉部落(或和社)→上東埔停車場→塔塔加鞍部(0K)~排雲山莊(8.5K)
05:30 起床.早餐
06:30 準時開車→
07:50 上東埔停車場,整理裝備
08:10 出發~
08:15 管制站(檢查哨)核對入園
08:35 搭乘園區接駁小車→
08:45 塔塔加鞍部登山口(0K登山口)
09:00 出發~
09:50 孟祿亭,休息(1.7K),1.71K右側有臨時廁所
10:00 出發~
12:00 白木林觀景臺(5K),午餐
13:00 出發~
14:10 大峭壁(6.8K)~
15:30 排雲山莊(8.5K),住宿、晚餐
餐點:早餐-中式早餐/午餐-自理/晚餐-排雲山莊指定餐點
住宿:排雲山莊(宿山莊通鋪床位)
第三天:
排雲山莊~玉山北峰~玉山主峰~排雲山莊~塔塔加鞍部→上東埔停車場 →台北
01:00 起床.早餐(自理)
02:00 輕裝出發~
04:00 風口叉路(2.2K)~
06:00 玉山北峰,拍照
06:30 出發~
08:30 風口叉路~
09:00 玉山主峰(2.4K),休息,拍照
09:30 離開~
11:30 排雲山莊,整理裝備
12:10 整裝出發~
14:10 白木林(5K)~
15:50 孟祿亭(1.7K)~
16:50 抵達登山口(排隊搭乘接駁車)→
17:20 上東埔停車場
17:30 開車→
19:30 水里→
23:30 台北火車站(解散)
備註:
(1) 凌晨出發時間視當時日出時間作調整。
(2) 第三天步行距離18.1公里,步行時間12-13小時,屬於健腳行程。
早餐-自理/午餐-自理/晚餐-自理
注意事項:
1. 全程採免揹睡袋、團體裝備(含公糧)方式進行。
2. 台北-東埔停車場來回車資(不含園區接駁車資200元)、旅遊平安保險、入園證、入山證、專業嚮導費、睡袋、公器租用、二宿(山下民宿、排雲山莊)、二餐(第二天早餐/晚餐)、下山後停車場點心、代辦作業處理費用。
※活動費用不包含玉山園區接駁車資,接駁車營業時間:06:00-18:00 單趟100元/人,夜間接駁:18:00-22:00單趟150元/人。
3. 活動全程均將投保新台幣300萬元身故保險金+3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「旅遊平安險」。
4. 登山綜合險(自費):隊員若欲增加投保「登山綜合險」,投保額度新台幣100萬元身故保險金+1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+30萬元山區緊急救援費用,需加計登山險保費。※加保需事先告知,以利作業
5. 二天午餐需自理,敬請自行準備攜帶參加。
6. 此行程下山後無安排慶功宴,第三天晚餐視下山時間,安排適當的地點讓隊員自行用餐。
7. 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%營業稅,若需開立三聯式發票,稅金請外加。
8. 活動進行中,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,維護當地環境清潔,個人衍生的垃圾,如果皮、紙屑…等等,均請攜帶下山。
9. 住宿山屋或營地,請保持營區內的寧靜,勿大聲喧嘩。
10. 活動出發日請記得隨身攜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(外籍請帶護照),以便相關單位查詢。
11. 確保用藥安全,個人上山的預防用藥(感冒藥、胃藥、預防高山症藥物…等),請於活動出發前自行至診所或醫院掛號,經由醫師診斷開立處方箋、領藥備用。
12. 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,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。欲參加活動者,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,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;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(如心臟病、懼高症、高血壓、懷孕...等)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,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,請勿參加。身體狀況有疑慮者,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,作好事前準備,再行參加;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,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。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,請勿貿然參加,否則發生事故,需請自行負責(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)。
13.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,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,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。若不聽勸阻,擅自離隊,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。
14. 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,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,隨時注意自身安全,並不危及他人安全。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(如踩空、失足墜落...等)需自行負責。(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,而未主動告知嚮導,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)
15. 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、生理、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,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,或基於團隊立場(整團在法律上形成「危險共同體」)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,須無條件配合終止,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,不得要求退費,所額外衍生之費用(如:人力、交通、食宿等)須自行負擔。
16. 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,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,不可貿然前行。
17. 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,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,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,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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