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
活動費用包含:入園證、入山證、旅遊平安保險、來回車資(台北-上東埔停車場)、專業嚮導費、睡袋租用、公器租用、二宿(山下民宿一晚及排雲山莊床位清潔費NT$480元/人)、四餐、點心、團體裝備揹負處理及代辦作業處理費用。 |
2. |
活動全程隊員免背睡袋及團體裝備。 |
3. |
出發第1天晚餐、2天午餐、行動糧須自理,敬請自行準備攜帶參加,以便行進間隨時補充,維持體能。 |
4. |
自費:玉山國家公園內園區接駁車(上東埔停車場-塔塔加鞍部/登山口),來回車資每人NT$200元,費用需加計。 |
5. |
每位參加人員活動全程均將投保新台幣200萬元身故保險金+2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「旅遊平安險」。 |
6. |
慶功宴:出團隊員人數超過10人(含)以上,下山後將統一安排慶功宴;如隊員人數不足10人無安排慶功宴。 |
7. |
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%營業稅,若需開立三聯式發票提供,稅金請外加。 |
8. |
欲報名活動者,請確定身體健康狀況良好,適合從事攀登高山活動;若本身已有特 殊病症(如氣喘、心臟病、高血壓、懷孕...等)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 成行程者,請勿報名參加。若堅持參加,需請事先徵詢主治醫師許可,作好事前準 備,並應於報名時事先告知,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。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, 請勿冒然參加,否則發生事故,需請自行負責。 |
9. |
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,每12名隊員搭配一位嚮導人員,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,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。 |
10. |
活動進行中,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,維護當地環境清潔,個人衍生的垃圾,如果皮、紙屑…等等,均請攜帶下山。 |
11. |
住宿山莊,請保持山莊內的寧靜,勿大聲喧嘩。 |
12. | 活動出發日請記得隨身攜帶身分證正本(外籍請帶護照),以便相關單位查核。 |
13. |
玉山入園須於活動前一個月參加申請抽籤程序,中籤的人員才能入山,故最遲請於活動出發前32-35天報名,以利作業。 |
14. |
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,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。欲參加活動者,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,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;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(如心臟病、懼高症、高血壓、懷孕...等)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,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,請勿參加。身體狀況有疑慮者,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,作好事前準備,再行參加;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,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。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,請勿貿然參加,否則發生事故,需請自行負責(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)。 |
15. |
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,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,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。若不聽勸阻,擅自離隊,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。 |
16. |
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,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,隨時注意自身安全,並不危及他人安全。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(如踩空、失足墜落...等)需自行負責。(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,而未主動告知嚮導,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) |
17. |
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、生理、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,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,或基於團隊立場(整團在法律上形成「危險共同體」)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,須無條件配合終止,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,不得要求退費,所額外衍生之費用(如:人力、交通、食宿等)須自行負擔。 |
18. |
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,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,不可貿然前行。 |
19. |
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,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,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,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