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友俱樂部
 
高山百岳路線~
畢祿山‧羊頭山縱走 平日/假日:三天二夜
攀登百岳:畢祿山、羊頭山
 

畢祿羊頭縱走登山口位於合歡隧道口旁的820林道, 重裝由畢祿經鋸齒群峰到羊頭,下至台8線133K慈恩明隧道旁的羊頭登山口。

畢祿山,標高3371公尺,三等三角點,位於南投縣和花蓮縣境內,南面為淺箭竹草,間其雜生灌木叢,北面為畢祿大斷崖,絕壁陡峭,形勢險惡。登頂畢祿山,向北可眺望中央尖山、無明山、鈴鳴山、甘薯峰等。
羊頭山(百岳排行老么),標高3035公尺,三等三角點,位於花蓮縣秀林鄉境內,西面與鋸山連稜,東面則地形險惡,因山形酷似羊頭而得名。從羊頭山頂到慈恩登山口只有4公里左右,落差約1000公尺,沿途陡下到登山口,輕裝來回也需8-10小時。

合歡隧道


水源處

鋸齒連峰第一峰


鋸山連稜
個人裝備表下載
行程介紹:→符號代表行車 ~符號代表步行
第一天:
台北→霧社→大禹嶺~隧道口820林道~8.35K畢祿山登山口前營地
06:50 台北火車站東三門,集合出發→
08:50 三義車亭休息站,休息
09:00 開車→
10:30 埔里交流道→
11:30 霧社→
13:30 大禹嶺隧道820林道口,整理裝備
13:50 重裝出發~
17:20 畢祿山登山口前營地(宿)
餐點:早、午餐–自理/晚餐–高山野炊
住宿:畢祿山登山口前營地(紮營住宿)
第二天:
8.35K畢祿山登山口前營地~畢祿山~鋸山~鋸東山屋
05:00 起床,早餐,
06:00 重裝出發~
08:00 9.6K大岩壁,休息
08:20 出發~
10:20 稜線叉路
10:30 輕裝出發~
10:35 畢祿山,拍照
11:15 出發~
11:20 稜線叉路
11:25 重裝出發~
13:30 鋸山,休息
13:50 重裝出發~
15:50 鋸東山屋(宿)
路況:
由畢祿山登山口到稜線叉路,步行距離約1.8-1.9K,步行時間約需3.5-4小時,一路陡上。
餐點:早餐–稀飯(中式)/午餐–自理/晚餐–高山野炊
住宿:鋸東山屋(山屋或帳蓬,視入園申請情況)
第三天:
鋸東山屋~羊頭山叉路口~羊頭山~羊頭山叉路口~羊頭山登山口→霧社→台北
03:00 起床,早餐,整裝
04:00 重裝出發~
04:30 鋸山東峰~
05:00 羊頭山叉路口,往左前方路徑
05:10 輕裝攻頂(往右下則到中橫公路羊頭山登山口)~
06:10 羊頭山(標高3,035M)登頂拍照,休息
06:50 離開~
07:50 羊頭山叉路口,休息
08:00 重裝出發(陡下)~
11:30 羊頭山登山口
11:50 開車→
12:20 關原管制站→
12:50 大禹嶺→
13:30 合歡山→
15:00 霧社→
17:00 三義車亭休息站→
19:50 台北(解散)
餐點:早餐–稀飯(中式)/午餐–自理/晚餐–自理
注意事項:
1. 活動採免背睡袋及團體裝備(含公糧),但需自備及自背睡墊,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。
2. 活動費用包含:台北-登山口來回車資、專業嚮導費、旅遊平安保險、二宿(山區野營兩晚)、四餐(第1天晚餐、第二天早餐/晚餐、第三天早餐)、入園證、睡袋租用、公器租用、團體裝備(公糧)的揹負處理、代辦作業處理費用。
3. 每位參加人員活動全程均將投保新台幣200萬元身故保險金+2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「旅遊平安險」。
4. 活動行進間三天午餐、行進糧自理。
5. 此行程無慶功宴,第三天晚餐視下山時間,安排適當的地點讓隊員自行用餐。
6. 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%營業稅,若需開立三聯式發提供,稅金請外加。
7. 參加隊員每人贈送山友背包套一個。
8. 活動進行中,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,維護當地環境清潔,個人衍生的垃圾,如果皮、紙屑…等等,均請攜帶下山。
9. 住宿山屋或紮營,請保持寧靜,勿大聲喧嘩。
10. 活動出發日請記得隨身攜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,以便相關單位查核。
11. 為確保用藥安全,個人上山的預防用藥(感冒藥、胃藥、預防高山症藥物…等),請於活動出發前自行至診所或醫院掛號,經由醫師診斷開立處方箋、領藥備用。
12. 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,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。欲參加活動者,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,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;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(如心臟病、懼高症、高血壓、懷孕...等)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,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,請勿參加。身體狀況有疑慮者,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,作好事前準備,再行參加;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,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。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,請勿貿然參加,否則發生事故,需請自行負責(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)。
13.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,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,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。若不聽勸阻擅自離隊,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。
14. 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,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,隨時注意自身安全,並不危及他人安全。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(如踩空、失足墜落...等)需自行負責。(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,而未主動告知嚮導,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)
15. 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、生理、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,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,或基於團立場(整團在法律上形成「危險共同體」)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,須無條件配合終止,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,不得要求退費,所額外衍生之費用(如:人力、交通、食宿等)須自行負擔。
16. 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,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,不可貿然前行。
17. 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,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,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,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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